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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常州市第三批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选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颜淑情

  根据《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实施意见》(详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三批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4名。

  二、申报条件

  跟岗锻炼的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备常州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或为常州市青年教师英才培养对象。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自主向单位进行申报。

  2.单位审批。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经单位审批同意后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

  3.择优推荐。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按推荐名额择优选定推荐人选,报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教育局对局属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按推荐名额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参加大市选拔。

  4.市教育局委托市教科院择优遴选跟岗人员,由市教科院和导师按照学段、学科共同商定跟岗人员。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6月13日16:00前报送行政办公室以下材料(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15995011625;电子信箱:175953898@{域名已经过期}。)

  1.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

  2.常州市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申报表(附件4,一式1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另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五、其他事项

  1.跟岗锻炼时间一般为2周。

  2.跟岗锻炼结束后的学年内,学员须在区级及以上层面进行教学展示。

  3.跟岗锻炼结束后1个月内,学员应向常州市教育局提交跟岗锻炼学习总结。

  4.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工作年限、任教年限、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2019年12月31日为截至时间。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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