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评选第十四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20〕3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重点推荐对象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学校于9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4号楼302室):
1.重点推荐对象的纸质材料一份,内容见“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4)。
2.“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附件7)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一份按区域(局属按学校)集中用信封装好。
3.“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稿发送到邮箱706544101@{域名已经过期}。
(二)常规考评对象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各学校将参加常规考评教师的有关材料报送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4号楼302室):
1.“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6),于10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706544101@{域名已经过期})报送。
2.教科研能力考评流程中盲审的论文和课题送交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4号楼
302室)。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用的微课上传常州教育网站“教学新视野”。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附件8)(一式两份,一份放材料,一份以区域为单位,集中报送)及依据条件自主提供的其它材料送交局组织人事处(区政府4号楼302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文件中“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15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已经获得过五级梯队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称号的评选。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177992。
附件:关于评选第十四批常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20〕32号)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