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1月21日,新北区实验中学特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尹媛检察官,为七年级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预防学生欺凌”的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伊始,尹媛检察官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解读为切入点,结合真实案例与生动的PPT演示,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学生欺凌是个体责任还是社会问题”这一问题。她用“严刑峻法派”与“社会结构派”的学术视角,剖析了欺凌现象背后的复杂成因,并明确指出:欺凌绝非“小事”,它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与心理的双重伤害,欺凌者自身也必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在讲解欺凌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尹媛检察官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条文,通过肢体欺凌、语言欺凌、财物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等多种欺凌类型的拆解,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不同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后果。她特别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并结合“唐山打人事件”“高考百日誓师女生遭网暴”等热点事件,警示同学们要规范自身言行,避免从“口舌之快”滑向“违法之祸”。

讲座中,尹媛检察官还通过互动问答、角色分析等方式,帮助同学们识别欺凌行为、明确自身角色。她详细讲解了欺凌者、被欺凌者、协助者、保护者、旁观者等不同角色的应对策略,鼓励大家在面对欺凌时既要学会自我保护、及时沟通报告,也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敢向受害者伸出援手。
讲座最后,尹媛检察官向同学们提出三点建议:以法为尺,做明辨是非的“明白人”;择善而交,做内心强大的“理性人”;克制冲动,做冷静自持的“思考者”。她希望同学们能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理智化解矛盾,用友善书写青春。
此次讲座不仅让七年级学生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也提升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师生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坚决抵制欺凌行为,共同维护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撰稿:李祥祥
摄影:美术组
审核: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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