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为推进教育高质量的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新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教育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中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育工作者,重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倾斜。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表彰奖励“新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30名,各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各单位副校(园)级人员教学工作量达本单位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二,由本单位在局下达名额范围内确定推荐,但推荐人数不得超过1人。
三、推荐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 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良好形象,群众认可度高。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工作量饱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二)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 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
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五)积极承担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五项管理”
等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积极参加援疆援陕、交流轮岗、名教师工作室、名师导教、乡村骨干培育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优秀教师跟岗锻炼等教师发展项目,为推进师资优质均衡贡献力量。
四、推荐要求与程序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前应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区教育局相关处室审核,汇总后报局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凡不符合条件的,则不予确定,名额作放弃处理。
(二)坚持推荐条件,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推荐对象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统筹兼顾。城镇中小学教师中有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在教育对口支援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支持“五级梯队”优秀教师和班主任工作突出的教师。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材料报送
所有推荐对象须认真填写《2024年新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附件3,一式1份),于7月31日前报局组织人事处1507办公室,同时把《2024年新北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以单位序号加单位名称命名发邮箱286187225@{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5177992。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