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新教育基金“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新教育发展基金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促进教师坚持学习、“充电”自我,坚持示范、“照亮”同行,坚持关爱、“温暖”学生,争做“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深化我区教育系统“三名”(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育,经研究,2024年高新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评选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4年“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评选项目包括:“优秀校长”5名、“十佳教师”10名、“十佳乡村教师”10名、“十佳班主任”10名,共计35名。
二、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各学校就评选的有关政策、要求向全体教师进行广泛宣传,由申请人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并按规定填写推荐表,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党组织严格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领导班子民主择优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推荐奖项。
(三)区级审核。区教育局会同高新教育发展基金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人师德修养、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综合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报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同意后,确定公布表彰名单。
(四)表彰奖励。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重在师德、重在实绩、重在导向性,真正把一线优秀的、有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杰出教师、班主任、校长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只能填报4个评选项目中的1项,不得兼报。2019年—2023年已获评高新教育基金相应类别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各校按各项目评选办法中相关要求,于2024年7月31日前报送材料,同时报送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予办理。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云河路69号“两馆两中心”15楼1507室),联系电话:85177992,邮箱:286187225@{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高新教育基金“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各项目评选办法
2.高新教育基金“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各项目评选推荐表
3.高新教育基金“灯塔型”优秀教育人才各项目评选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常州市新北区高新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7月22日